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
2.18万名职工公积金贷款购房
节约购房利息近4亿元
□ 时报记者 郑帅
日前,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2017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18万笔48.99亿元。支持职工购建房18.1万平方米,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9531.7万元。
去年全市公积金缴存总额达118.98亿元
2017年,我市住房公积金新开户单位129家,新开户职工1.52万人,缴存额达 17.52亿元,同比增长21.58%。2017年末,缴存总额达118.98亿元,同比增长17.26%。公积金资金池规模逐步扩大,为缴存职工住房贷款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根据报告,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的政策性低利率优势更加明显,按照现行利率计算,一笔50万元、30年期限的住房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比申请商业住房按揭贷款,在贷款期内可节约利息10余万元。
“2017年6月,建成住房公积金商务中心区营业部,为商务中心区及周边地区群众就近办理业务提供便利。在业务大厅实行综合柜员制,每个窗口均可独立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各项业务。”据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住房公积金商务中心区营业部的建成,极大地方便了市民办理公积金业务。
公积金贷款买房
30岁以下职工占四成
2017年末,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18万笔48.99亿元,共支持职工购建房18.1万平方米。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市共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9531.7万元。
据悉,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1.1%,90—144(含)平方米占73.11%,144平方米以上占15.79%。购买新房占92.85%,购买存量商品住房占6.67%。
同时,记者注意到,贷款的职工中,30岁以下职工占40.07%,30岁至40岁占32.31%,40岁至50岁(含)占21.49%,50岁以上占6.13%。所有的贷款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7.83%,高收入占2.17%。
4.1万名职工提取公积金
七成用于住房消费
2017年全年,我市共有4.1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共计12.12亿元。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1.88%,其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8.4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19.98%,租赁住房占13.45%。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为16.98亿元。为保障缴存职工住房贷款,自今年起,我市公积金提取降低了租房提取的额度,职工每年只能申请支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来支付租金,一年最高可支取9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