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
公共区域规范停车告知书
广大市民朋友:
城市公共区域停车秩序的规范,既是群众安全出行的需要,也是城市文明的体现。为给广大人民群众创造良好有序的交通环境、推进文明城市建设,三门峡市公安局决定自即日起在市区开展公共区域规范停车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自觉养成良好的停车习惯。所有汽车(含电动汽车)、摩托车、非机动车(含共享单车)应在公共停车场内、道路两侧的停车泊位内停放;车辆停放要做到按位、按线、按向、整齐、有序;在公共停车场停放应自觉服从停车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二、严禁车辆在禁停区域停放。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严禁任何车辆停放;没有设置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不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基础上,可以临时有序停放;车辆停放时严禁占压人行道、盲道、消防应急通道以及绿化带等。
三、依法严查严处违法停车行为。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占压行车道、人行道、盲道、消防应急通道、绿化带等乱停乱放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第一次出现乱停乱放违法行为的,以教育为主,并依法予以警告;对再次违反法律规定乱停乱放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予以处罚;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将对车辆予以拖离。
四、形成共治共管社会氛围。文明城市创建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所有沿街单位、商户、门店严禁占用公共停车资源,并主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安排专人管理门前车辆停车秩序,指挥车辆按位、按线、按向、整齐、有序停放;同时,欢迎广大市民监督举报各类不文明停车行为,对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公安交警部门给予举报人每起5-10元奖励,举报电话:0398-3683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