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人民网留言反映:“2018年9月,本人贷款购买一套写字楼,承诺2019年底交房,现以违约近8个月。按照合同约定,超过90天,我可提出退房,但是嘉亿开发商无理由拒绝退房!态度决绝,若想退房,只能让我起诉。试问,起诉费用需要本人承担,起诉漫长且不一定能退掉!试问,这种典型的无合约精神的行为,难道只有通过诉诸法律才能解决吗?”
中共三门峡市湖滨区委区政府督查局回复: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经查,嘉亿城市广场属三门峡市招商引资项目,该项目于2013年4月30日开始投建,开发建设公寓5栋(1#-5#楼),写字楼1栋(6#楼),现已交付业主公寓5栋,仅剩1栋写字楼(6#楼)因各种原因未能交付使用。今年4月份嘉亿公司因债务问题被起诉,企业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致使嘉亿公司多个经营账户被查封,资金链断裂,施工款不能正常结算,施工进度一度停滞。加之今年新冠疫情影响,嘉亿项目6号楼施工受到拖延,严重影响工程进度,导致无法按期交付房屋。该公司已属于违约,您如要求补偿或退房,建议您走法律程序解决。 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向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