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区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办法的通告
为积极响应国家“服务于民、让利于民”号召,有效缓解居民因疫情造成的生活压力,切实使广大群众享受政策红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河南省契税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有关规定,现将三门峡市区(不含陕州区,下同)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办法通告如下:
一、补贴范围
三门峡市区内(不含陕州区)已经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但尚未缴纳契税的购房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二、补贴标准
凡在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周日除外)缴纳商品房契税且符合补贴范围的,按照缴纳契税总额的15%给予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15日期间(周日除外)缴纳商品房契税且符合补贴范围的,按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12%给予补贴(以契税完税凭证所载开具日期为准)。
三、契税缴纳方式、办理地点和所需资料
(一)缴纳方式
1.河南省电子税务局网上缴纳。纳税人通过电脑登录河南省电子税务局,按照操作流程进行办理。
河南省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henan.chinatax.gov.cn/web。可通过百度搜索关键词“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电子税务局官网”访问。
电子税务局具体操作流程可百度搜索关键词“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峡市税务局官网”,在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目中浏览。
纳税人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支付,自行打印契税完税证明。
2.现场缴纳。携带所需资料,本人或代理人前往契税征收大厅缴纳,缴纳地址如下:
(1)市政务服务中心七楼办税服务厅(铝厂转盘),服务咨询电话:0398-2775519。
(2)上阳路办税服务厅,服务咨询电话:0398-2972977。
(3)崤山西路开发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服务咨询电话:0398-2801343。
纳税人可通过云闪付、银联卡、微信、支付宝、现金等方式缴纳。
(二)现行契税缴纳政策
(三)所需资料
纳税人未婚: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等原件与复印件;房屋套次查询证明原件。
纳税人已婚:夫妻双方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结婚证等原件与复印件;家庭成员房屋套次查询证明原件。
纳税人离异: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本人及负责抚养的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成员房屋套次查询证明原件。
纳税人丧偶: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本人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结婚证、配偶的注销证明(若户口本上已显示丧偶,结婚证及配偶的注销证明可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成员房屋套次查询证明原件。
家庭成员(指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房屋套次查询证明是指住建局开具的《合同备案信息查阅证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具的《房屋登记信息查阅证明》,家庭所有成员都要开具,且必须提供原件。各大厅均可自助查询。
(四)特别提醒
1.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现场办理契税缴纳和补贴必须佩戴口罩,严格落实一米线,主动配合测体温,查验场所码、行程码。
2.以上所需资料由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原件,需留存复印件一份。请提前准备好复印件。若代办,需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四、补贴资金发放
1.通过河南省电子税务局网上缴纳方式办理的,可百度搜索关键词“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峡市税务局官网”,在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市区商品房契税网上缴纳补贴申领单》(或直接输入https://henan.chinatax.gov.cn/sanmenxia/tzgg/tzgg/index.html),将表格逐项正确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邮箱smxzjj520@163.com。
2.通过现场缴纳方式办理的,填写《市区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申领单》,并提交到在各办税服务厅设立的“财政补贴”窗口。需身份证、契税完税证复印件,并填报接收补贴的账户账号信息。
3.在接收到纳税人提交的补贴信息后,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手续齐全正确无误,于45日内将财政补贴发放到纳税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如超过45日未收到财政补贴,可拨打补贴咨询电话0398-8520589。